p2實驗室設計標準和要求
實驗室生物安全防護實驗室是指實驗室的結構和設施、安全操作規程、安全設備能夠確保工作人員在處理含有致病微生物及其毒素時,不受實驗對象侵染,周圍環境不受污染。
世界衛生組織(WHO)根據致病能力和傳染的危險程度等,將傳染性微生物劃分為4類;根據設備和技術條件,將生物實驗室也分為4級(一般稱為P1、P2、P3、P4實驗室),1級zui低,4級zui高。
P1實驗室一般適用于對健康成年人無致病作用的微生物;
P2適用于對人和環境有中等潛在危害的微生物;
P3適用于主要通過呼吸途徑使人傳染上嚴重的甚至是致死疾病的致病微生物或其毒素;
P4適用于對人體具有高度的危險性,通過汽溶膠途徑傳播或傳播途徑不明、目前尚無有效疫苗或治療方法的致病微生物或其毒素。
其中,在現在各類實驗室當中,P2實驗室是使用廣泛的生物安全等級實驗室。
P2 實驗室主要用于初級衛生服務、診斷和研究,其實驗對象的危害等級為Ⅱ級(中等個體危害,有限群體危害),具體定義為“能引起人類 或動物發病,但一般情況下對健康工作者、群體、家畜或環境不會引起嚴重危害的病源體。實驗室感染不導致嚴重疾病,具備有效治療和 預防措施,并且傳播風險有限”。據此,待頒布的國標《生物安全實驗室建筑技術規范對 BLS-2實驗室規定了以下技術指標(靜態):
1、潔凈度:無要求;
2、與室外方向相鄰相通房間的壓差:無要求;
3、溫度℃:18~27;
4、相對濕度%:30~70;
5、噪聲dB(A):≤60;
6、低照度lx:300;
*上訴指標是P2實驗室建設的要求,建設者可根據實際需要適當提高相應指標,如潔凈度、壓差等。
建筑、結構和裝修要求
現在BLS-2實驗室大多數是在原有建筑物內進行改建,不同于新建的P2實驗室(國標中,要求新建P2實驗室宜離開公共場所一段距離),在與相鄰其他房間之間,存在著一個相對隔離問題。所以在原有建筑物中改建P2實驗室,應重點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在共用建筑物中建P2實驗室,應設可自動關閉的帶鎖的門,必要時,可設立緩沖區域,如緩沖間等。
2 、如果沒有機械通風系統,應有窗戶進行自然通風,并應有防蟲紗窗。(一般情況下,應有機械通風系統,否則,溫濕度指標難以保證) 。
3、應有防昆蟲、鼠等動物進入和外逃的措施。
實驗室空調、通風和凈化
為滿足P2 實驗室溫濕度要求,宜配備機械空調通風系統,有特殊要求的可增設設計要求,如增設凈化要求并按凈化要求進行送回(排)風系統設計 等。這方面,應重點處理好以下幾個問題:
1、可以采用帶循環風的空調系統。如果涉及化學溶媒,感染性材料操作和動物實驗,則應采用全排風系統。
2、生物安全柜與排風系統連接
I級 排風比例100%,密閉連接。
II級 A型 排風比例30%,可排到房間或設置局部排風罩。
B1型 排風比例70%,密閉連接。
B2型 排風比例100%,密閉連接。
3 、實驗室內各種設備的位置應有利于氣流由“清潔”空間向“污染”空間流動,限度減少室內回流與漏流(生物安全柜一般應置于室 內氣流下游,即遠離送風口處)。
*生物安全柜的排風不能代替室內排風。
實驗室排水
含菌污水應經高溫高壓消毒或化學消毒后排放至市政污水排放公用系統
實驗室電氣設置
1、應設專用配電箱;
2、電源宜設置漏電檢測報警裝置;
3、應有可靠的接電系統,其接地電阻不宜大于1Ω;
4、實驗室入口應有實驗室工作狀態的文字式燈光訊號顯示;
5、應設緊急發光疏散指示標志;
實驗室消防
建筑物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
實驗室應配備的工藝設備
1、 生物安全柜
1)產生微生物氣溶膠或出現濺出的操作,可使用I級生物安全柜;
2)處理感性材料,應使用II級生物安全柜;
3)處理化學致癌劑、放射性物質和揮發性溶媒,應使用Ⅱ-B級生物安全柜;
2、 高溫高壓滅菌消毒柜。
3、 洗眼器,必要時應設置應急噴淋裝置。
*超凈工作臺不屬于生物安全柜,不能用于生物安全操作。
P2實驗室是用于初步的生物安全實驗,國標明確了相應要求。P2實驗室建設應根據國標、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確定建設目標,建立的實驗室應該是安全的、經濟的實驗室。